中国乡镇企业报-财富周刊(2002年7月16日)第三版

   基层工商所
    要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


  目前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的法律、法规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:一是法规条文笼统,可操作性不强,使很多违法行为难以处理;二是对违法者处罚偏轻,使违法者敢以持续的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权益。这些法规不仅不能满足当前工商行政管理的需要,而且更难适应加入WTO后的新要求。因此,必须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,特别是根据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要求,依据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政府的承诺,尽快对现行法律、法规包括《公司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广告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进行修订,形成既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,又不违反WTO的基本规则,能与国际惯例适度对接的市场运行法律体系。特别是要尽快制定一部《工商法》,以立法形式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肩负的职能、职责及其在国家行政执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,以弥补法律上的空白。
  立法虽然是国家的事,但基层工商所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。
  一是要加强对现行法规盲点的收集。可通过座谈会、研讨会、写论文、提建议等形式,发动工商所的干部根据自己多年来的执法监管实践,将实际工作中因法律的不完善而使自己遇到的困难和烦恼说出来、写出来,并尽可能提出有价值的建议,然后由工商所集中收集并整理上报上级机关,以便上级在制定法规政策时参考。
  二是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调研。可由工商所分类召开国有企业、外资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,广泛收集他们对现行有关法规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。在人员职业类型上,应尽可能包括辖区所有行业。然后,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上报上级机关,为国家修改完善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提供素材、资料。
  三是继续做好对现行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。要培养和储备必要的法律专门人才,探索加大执法力度的新途径,不断扩大执法效果,努力促进市场监管的科学化,推动适应WTO的统一、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早日建立,确保市场经济健康、快速发展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刘立新 朱晓玲  

返回 

友情链接:  中国企业文化网  搜狐  新浪  金禾网  中国企管顾问咨询网  壹食品中国网

经营许可证“京ICP证010064号”  网站注册号:20100000001278

地址   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二区六号楼1501室

邮政编码:100029   联系人:王玉祥

电话:010-64425753 64842179 86488237 13681275347

EMAIL:wang@c-te.com